【北京速记】专家学者共同研讨“软法与当代法治”

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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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录速记为《软法与当代法治——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纪念座谈会》提供现场速记。

以下稿件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   作者:殷泓

近日,“软法与当代法治——北京大学软法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纪念座谈会”在北京大学举办。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话十年来的软法研究,展望未来的软法之治。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北大软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罗豪才认为,北大软法研究中心的10年,也是国内大规模、系统化开展软法研究的10年。回顾10年软法路,道路是坎坷的,但是又充满求知、求真的欢愉和喜悦。10年来,软法中心大力宣传、推动软法研究,软法学人队伍不断壮大,软法研究取得长足进步。

“在学术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历史长河中,10年只是一个很短的阶段,同时10年又是一个新的起点。软法研究的下一个10年该怎么走?软法研究如何更好地为现实服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如何推动软法发展?需要思考的问题还很多。”罗豪才指出,站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希望这次会议能够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希望社会各界能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北大软法研究中心的发展、支持软法研究会的发展、支持软法研究的发展,推动软法研究从一个10年迈向下一个10年,从一个辉煌迈向下一个辉煌。

座谈会上,北大软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航法学院讲师毕洪海介绍了北大软法研究中心重点关注的十大研究领域,包括:软法与公共治理、软法与协商民主、软法与党规、软法与互联网法治、软法与风险规制、软法与基层治理、软法与区域治理、软法与全球治理、软法与环境治理、软法与人权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指出,软法的产生以及对软法的研究不是偶然的,而是与方兴未艾的公共治理、协商民主以及中国依规治党等等重大的时代课题相伴而生。

江必新认为,软法是传统的国家制定法与道德法、伦理法之间的一种形态,属于共识法、协商法,是一种不以国家强制力为支撑的成文规则。“法治的本质是一种规则治理,而不是一种国家强制力,我们不应当以软法没有国家强制力而将其排除在广义的法体系之外。”

“不是所有规则的实现都必须依赖于国家强制力,而且从法治文明的角度来看,强制力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少越好,最终目标是让国家强制力归零。这是一个理想状态,离我们还很遥远,但这个目标能让我们致力于实现法治的人本性。”江必新说。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陈斯喜指出,一个国家的治理规则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硬法规则。硬法规则是最低层次的一种治理规则,是社会治理所必不可少的一种底线规则,是长期需要的。第二个层次是软法规则。软法规则是处于中间层次的一个治理规则,是社会治理当中大量需要而且是实际存在的一个中央层次的治理规则。第三个层次规则是道德规则。道德规则是最上层的治理规则,历史最悠久、数量最大的一个治理规则,处于规则体系当中的上端。道德主要是通过人的思想、自觉来遵守一种规则,软法是一种中间层次的规则。

陈斯喜认为,看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不应该只看硬法规则的数量和执行情况,当然这个也很重要,没有一定的硬法规则得到很好实施,国家的法治就很难确立,但就整个国家来看,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主要看软法规则的数量被遵守的状况。由于硬法规则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成本高、代价大,只能是必不可少、最低限度的需求,而不是越多越好。如果一个国家主要依靠软法规则治理,而且治理得井然有序,说明这个社会是法治水平高的社会,说明社会成员法制意识比较强、法律素养比较好。

“随着硬法的深入,软法的作用必然会越来越被深入认识,也必然越来越受到重视,软法学也越来越成为一个热学,我希望有一天软法研究成为法学院学生的必修课,像其他学科一样,成为法学学生必须要上的一门课,而软法研究也能够有软法学教授、软法学博士生硕士生。”陈斯喜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者连接起来就是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法治化。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在不断增强,但管理落后就不是现代化,会阻碍国家的发展,所以中央提出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胡建淼认为,软法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致的,因为软法也是一种国家治理的理念和理论,所以我们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去挖掘和应用软法的理念和理论。从治理的视角来看,软法的核心概念是平衡,这个平衡表现在公法与私法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同时,在国家治理的主体上,软法除了强调国家的组织,比如党、政府、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之外,还重视国家的自治组织、公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在治理手段上,软法除了从强调有传统的命令、强制、处罚的手段管理国家,要更多地过渡到协商、合作、自觉,靠这样的方法治理国家。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就“实践和多学科视角下的软法”“软法研究的未来”两个议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会长沈岿作闭幕总结时表示,在今年1月份成立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这样一个全国性的研究平台后,我们可以更多地去研究软法在行为的引导、规范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未来我们要做的是更加深入和精致的研究,这会结合具体领域和具体问题、具体的事件、具体的规范去探讨软法是怎么产生的,软法是怎么产生效力的,如何发挥作用,怎么会形成混合法的治理秩序等,从而进一步将软法研究向更高层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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